我前几天接手了一个店铺,现在房东来了,告诉我房子不能转让,转手给我的这个人以欺骗隐瞒的方式并没有跟我说不能转让,还找借口不让我见房东,并收取了我三万五千元转让费,如果这房子我不用了,要不能转让我这这钱不就没有了,请问我可以起诉转让给我的这个人吗?能要回转让费吗?我手里也没什么证据,只有她给我写的现金收到条
2025-02-12 14:16首先,您有权要求退还您的转让费用。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东没有按照合同条款将房屋转让给您,那么房东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其次,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违反了租赁协议的某些条款或规定,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关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后,建议您尽快收集与房东沟通过程中的所有记录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录音、电子邮件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行动中,保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因此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指导您进行下一步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