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在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本刚下来,为避大税作了买卖公正和授权公正,约好两年后过户房子。之后一年领结婚证娶妻,现今已到两年可以过户,请问过户后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当时的购房款由我本人和父亲的资金组成,并与妻子还不认识。若婚变,妻子是否有权分过户后的房产?
2025-02-21 22:08尊敬的用户, 您提到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来决定房屋所有权归属。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签订了书面协议并约定将该房产作为婚后共同财产,则离婚时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书面协议”应包含明确且合法有效的条款,否则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其次,在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证明该房产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父母赠予、继承等),则该房产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再次,关于配偶能否获得房产份额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过错或重大分歧。如果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 最后,如果您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或者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