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活的公司没和我签合同,在我请假期间他们又找人了,现在要不用我,我有权利让他补偿三个月工资吗,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享有合法的工作权,并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您的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则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首先,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您对公司的做法不满,可以尝试直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其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比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 其次,若协商无果,您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适用于轻微纠纷;而诉讼则是更为正式的方式,适用于较为严重的纠纷。 最后,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明、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避免情绪化的决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