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拆迁协议中附加了一条,如在拆迁地建造含有厨卫设施的商业住房,则被拆迁人无条件迁回原址。并有政府部门公证处的公章。现在原址上建有含厨卫设施的商业住房,请问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要求兑现协议上的条款吗?如果打官司胜算是多少?或者是否有其他不通过法律诉讼的办法进行庭外调节?毕竟这个诉讼费很贵,是根据诉讼房屋总价的比例收取的。

2019-07-0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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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行政案件的诉讼费是按件收费,若被侵权,可以电话与我们联系,为您依法维权

2019-07-01 10: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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