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结婚一年,公公用我们的彩礼钱给我们买了个房子,可是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是我老公的,我想问没有我的名字还属于共同才产吗?而且也没有证明买房子的钱是我们出的,因为都是公公在操作
2024-11-19 00:3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法定程序获得的赔偿、补偿等款项; 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正当职业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 夫妻一方或双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房贷款、子女教育费等。 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在婚姻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并且该房屋登记在您的丈夫名下,那么这可能被视为您和您的丈夫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不过,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您丈夫的名字,而是公公的名字,那么房产证上的所有权可能是公公的,而不是你们的。在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进一步调查和确认。建议您尽快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房产为共同财产。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更多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