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老公婚前一套房子,婚后又做了一套房子有双方的名字,,婚后我们一直感情不和,目前已分居两个月有家暴 有几年没有做事给了好多次机会,感觉对方出轨但没有证据。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我们婚后还有一个20岁男孩,一个15岁的女儿我有稳定的工作,月薪5000左右,能够养活孩子,请问律师如果离婚我如何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财产怎么分配?
2020-12-12 12:06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老公婚前房产属于个人房产,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