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四个朋友共同投资了一个合伙企业公司 就分别是甲乙丙丁合伙企业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1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 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威胁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二月份的时候。合伙人顶自营同a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获利150万元。合伙人已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丁不得自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吉和力的150万元应当归a企业所有。乙的主张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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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为有限合伙人,不允许以合伙企业的名义签订合作协议,乙的主张是合法的,可以要求归a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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