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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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该事故是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并且其行为与另一方没有重大过错,那么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以便获得更加准确和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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