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2019-10-08 21:1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刑事案件以犯罪地管辖为原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9-10-08 21:16:4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946今日律师解答 43742

相关推荐
金堂汇金银行合法吗,在那里存定期款有风险吗 1回答
工伤请假扣绩效工资吗 1回答
三人合伙其中有债务问题怎么办 1回答
工伤脑干出血放弃治疗回家后未到48小时死亡算工伤吗 1回答
信阳市伍家坡监狱强奸罪挨打吗 1回答
已经做了法医鉴定送去派出所了。在去医院住院能算打人者头上吗 1回答
风光S560加装货架违法吗 1回答
低保户缓刑还用向监管部门交押金吗 1回答
房产证办理下来手里还要有什么手续律师咨询 1回答
男方怀疑女方和别人同居,去医院检查能查出来吗? 1回答
无证驾驶摩托车5年没处理怎么办 1回答
父亲去立房产公证遗嘱书给儿子,几个月后又没有去撤销公证遗嘱书,私下买卖房产 1回答
您好,单位招聘长期保安,我9月18正式上班,未签合同,口头承诺工资2400,饭补600,周末和国庆期节假日期间,其他保安在上班,单位也要求我不用上班,国庆一结束就以年龄大为由无故解聘,截至今天,共21天,现公司只算12天工资,每天100元,这样计算工资1200合理吗?应该怎么计算工资,谢谢。 1回答
经授权在家生产洗衣液违法吗 1回答
现在欠款10万想慢慢还,可以报警协商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