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房子是2014年12月份买的,房子合同上是我老公的名字,我们2015年5月拿的结婚证,房子首付是我老公家出的,其余部分是贷款,每月房贷还款是我婆婆他们还,想问一下,我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有没有我的份。(房子到目前为止还没办房产证)。
2025-02-18 10:06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并且首付也是由您老公家庭支付的,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分割。因此,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将该房屋视为您的共同财产,与您丈夫一起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