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男主人去世了,育有一女23岁一子14岁,女主户41岁现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现还可以申请低保户和贫困户吗?,或者女主户可以代替丈夫继续维持低保户吗?

2019-10-15 22:3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女主户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继续申请低保申请。

2019-10-15 22:37:1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182今日律师解答 46105

相关推荐
事故同等责任对方车定损为2000元、是由另一方全部承担吗 1回答
父母欠钱被起诉和子女的共同房产 1回答
房产证和租房合同名字不一致有法律效力吗 1回答
网贷的合同本人没签字有用吗 1回答
四川原辞退民师教龄算不算工龄 1回答
女儿离婚孩子由法院判给父亲,现女儿去世孩子享有继承权吗 1回答
微信发消息约炮没有成功被对方报警了我就发了10多条消息请问可以立案吗 1回答
你好 我想问一下 没借钱 但是签了欠条怎么办 1回答
交通事故已报合医还问赔偿和理吗 1回答
腾旅通正规合法吗?我也想知道 1回答
在澳门嫖娼被当场抓怎么处理 1回答
商场撤店孕妇赔偿标准 1回答
法院24小时免费咨询 1回答
跨省私自运猪肉多少斤以上算违法 1回答
江西赣州诈骗罪的立案金额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