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村民现为居民有两处宅基合法吗。我的宅基地本是一个整块,只因县拉通硬化小街小巷拆了我三间瓦房,占地一百五十平米,当时拉路指挥部和村将在另块集体土地划了八十三平米作为拉路占地的置换。十五年后即二零一三年,居民上访举报我非法侵占。经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作出终结认定不存在非法侵占土地的问题。去年我申请危房改造。由组,村,镇政府,国土所,县国土局,县土委员批准并颁发了建房用地许可证,规划证,红线图。今年五月我将危房拆除,重建。不料居民又上访。昨天县国土向下了一个认定意见,认定我为一户多宅。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7-11-23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