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黄某某先离婚,然后向40多位同事无利息借款累计50多万元,有的有借条,但无还款日期。将自己名下房产变卖后,将新购房屋登记在前妻名下,现已经失踪,去当地两个派出所以诈骗罪报警,皆说民事借贷纠纷,不予立案,若到法院起诉,他现在无任何财产,能否追回欠款?
28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或者拒绝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债权人应当首先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了解其财务状况和还款意愿。 如果协商失败,债权人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来追讨债务。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以及债务人的违约事实。 在诉讼中,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查封债务人的资产,并要求债务人支付所欠款项。 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包括拍卖债务人的资产或扣押其财产。 如果债务人被判定为破产或者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破产清算程序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所有可能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尽量避免使用暴力手段追讨债务,因为这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债权人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寻求合法有效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债权人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