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下一下 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工资五千元 我只做了四天 期间垫付了公司的采购材料两百元 因为公司强迫我签正式工合同 我要求签试用期合同 她说没有 只有正式工合同 我不签 她要求我离开 本来说15号给我结算工资和报销的费用 可以现在都没结一天拖一天 公司其他人都发了工资 和我一起试用的 比我晚一周离职的同事也拿到了应得工资 我该怎么办 打电话催了好多次 她就说等她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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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属于劳动关系,对方拒绝支付工资的,您可以选择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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