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一个四岁的女儿,男方父母有公房,几年前父母出资购买还建房给儿子结婚的一直未交房,现在房子马上要交房啦!男方估计3千左右一个月,女方也2千多左右,现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至少还建房写女儿的名字,女方净身出户
2024-08-09 05:50在处理涉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双方应当尊重孩子的需求和利益。如果女方坚持要求孩子归其抚养,并且希望房产能够写上孩子的名字,这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家庭环境。 首先,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是关键。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婴儿,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对已满两周岁的儿童,则主要看哪一方对孩子更好,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其次,关于房产问题,虽然男方父母已经出资购房并拟于近期交付,但是否能顺利进行还需要进一步商议和沟通。若房屋能够顺利交付,可以考虑将房产登记为双方共同财产,这样既照顾了女方的利益,又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最后,关于经济补偿方面,由于女方的收入较低,可能难以承担高昂的抚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双方协商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支付方式,如每月固定金额或按月平均分配等。同时,也可以通过增加工作时间或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来增加收入来源,以减轻经济负担。 总之,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尽可能达成共识,实现共赢。最终的决定应基于全面评估各方情况后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