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三年,孩子两岁,都是我一手带大的,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我娘家带孩子,孩子的吃喝拉撒也大部分是我娘家拿的钱,我老公不挣钱,一直在家,现在要离婚,法院能否把孩子判给我,我要怎样做孩子才能判给我?
2024-11-23 03:46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存在争议,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健康状况、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来确定。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为孩子成长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并且孩子主要由您照顾和培养,这可能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例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文件,以及您长期照顾孩子的情况说明。 证明自己是更适宜抚养孩子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您是否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是否有稳定的家庭环境,是否具备较好的教育背景等。 考虑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年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满8周岁的,可以征求其监护人的意见。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与对方保持开放、诚实的交流,展示自己的优点,同时理解对方的需求和困难,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尽可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祝您早日解决家庭纠纷,维护好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