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结婚一年了 ,由于性格不合 今年我们要离婚,当初由于我年龄小没有办结婚证,在期间我怀孕了一次 ,宫外孕流产了,肚子上留了疤,现在我们开始算清财产,他买了房和车都不是我的名字,所以我不要,彩礼八万给了我妈,我只前前后后花了 他三万块,他们家要我还这三万,我觉得我也有损失,这是我应得的,如果打官司,我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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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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