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 我是做夜宵的 客人在我这里吃了207元问我要发票我没有 我跟他说我没有哪个 本来就没有什么生意 他要我就去隔壁家用他的发票专用章盖了 后来他家被客人去税务局投诉了 没收了发票章跟证件 还要罚款5000 这数字合适吗?
1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增值税和税务法规的问题。根据中国税法规定,您作为卖方,在提供服务时有义务开具发票给购买方,以便对方可以按照规定的税率进行抵扣进项税额,并据此计算应纳税额。如果未开具发票,买方有权要求开票并支付相应的税费。 在您的案例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到“发票”,但您提及的“用他的发票专用章盖了”行为实际上相当于开了发票。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您的做法并不违反税法规定。 然而,由于您没有及时为顾客开具发票,导致税务机关对您的行为进行了处罚(没收发票章及证件,并处以罚款),这确实是一种不规范的行为。建议您吸取教训,加强财务管理意识,确保今后能够正确履行税法规定。 此外,对于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如果您认为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如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同时,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经营,也是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