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辞职了,上班从18号上班到28号(中间有两天休息) 等到今天(11月26号)才结算工资,(试用期三天)我是从21号开始打卡得 所以她从21号开始算工资给了六天的工资 (底薪2500)工资她是这样给我算的83✖️6 怎么会是83呢? 她这样我需要去仲裁吗?
回答数:439
您好,这种情况发放是没有问题的,依据试用期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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