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产后3个月,因与丈夫感情不和想提出离婚,孩子跟我,但因为孩子太小,离婚后需要自己照顾无法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又是否需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ps:请短信联系,不方便接电话,谢谢
2024-10-06 01:4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了家庭责任,并且孩子是双方的亲生子女,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孩子归双方共同所有。关于您提到的抚养权的问题,如果您确实存在无法工作的困难以及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孩子的生活费用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开支,如教育、医疗等。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个人收入来确定。如果您的孩子年幼或者需要特殊照顾,抚养费可能会更高一些。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并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指导和支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