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从09年说起:平时我同他俩关系处得很好龙华在无锡开店,他哥龙平找我借钱,当时我就同龙平一起在临海通过邮储转了3万(有凭条)给他,大概在5一6月份我去无锡找店面,他还了2万(他口头承认了)14年4月份我向他借钱他推托卡丢了,同年12月份我找身份证时发现了这张转帐凭条,春节回去后,我就同龙华说了,当时态度还好,说他忘了,在微信里也聊了这事,龙平也说忘了,去年有次机会我把这事同龙华老婆说了,保持沉默,〈当时龙华在北京〉在微信里态度就变了,把我的微信拉黑了。现在我想起诉龙华还钱,可以吗?<证据1,当时的转帐凭条,2当时的银行卡交易记录,龙华说另外一万是他哥龙平拿了一万同时转的具体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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