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浦发银行万用金的问题,去年朋友用我名下信用卡办了万用金,好像用电话办的,没有我的任何签字。(此人因欠我们这边的人很多钱,跑了,躲起来了), 我有责任,此人知道我的所用个人信息,并用着我的浦发信用卡,我不想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从去年到今年通过广东德律信用管理公司济南分公司我陆续替他还了部分本金约9万左右(为了还钱自己的房子都抵押了),还有本金约7.5万,催款公司让这个月底全部把本金还上,银行就给我销卡,但是我没这个经济能力了,说下个月还就扣很多利息(催款公司说现在的利息块6万多了),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1-06-2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