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经济纠纷问题怎么解决。有个朋友向我借了38000元钱。现在叫他还钱给我,他开始说在荆州接的一个工程单子,有四万块钱的对公转账支票,他交给一个熟人倒账,可是倒了二十天了也没有一分钱给我,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就要他写了一个“借条”,借条上诺于的是月16号还给我。他说在户籍地做了一个单子,别人说要给他一个定期承兑汇票,他表叔说支票已经给他了,他却一直都说没有拿这个支票。请帮忙分析一下,现在要他拿钱出来也没有,他总是各种理由推脱。他总说有支票也没有看到实物,这种情况能够说明他是不是社会上的那种爱情骗子,若向法院起诉,是直接责令还钱,还是以诈骗罪起诉?请短信回复!谢谢!
2021-05-1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