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企业上班,企业是两个合伙人,2018年8月开始开业,然后让我来做,允诺给我百分之五的分红股份,但是2018年年底他们两个人把钱分了,没给我,然后我今年6月份辞职了,一共做了10个月,在此期间,给我交了社保,部分未参保,但是从来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请问我还能要的到我的分红吗

2019-07-04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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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邀您的分红,请问对方答应给您分红有证据吗。

2019-07-04 22: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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