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生活将近二十年了,可是没有婚姻登记,在一九九八年的时候她已经怀孕,1999年我到她那里把她的户箱迁了过来了,那年她生了我们的儿子,2008年她又生下我们的女儿,2011年我中风,2012年我又做了心脏手术。之后就失去了劳动能力。2016年她又认识了一个人,经常和我吵架!再后来跟那人就同居了,就没有回来过,我想问一下在没有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但是她的户口本上她和我还是夫妻关系)我有没有法律保护?或者我能不能起诉她?
28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法、财产继承以及离婚等。由于您所提供的信息有限,且您的问题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首先,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没有婚姻登记,通常情况下双方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因此,您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确认与对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或请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您的妻子仍然与他人有亲密关系,并导致你们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这可能违反了道德标准和社会规范。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适当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请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原则。 最后,如果您因为身体原因而失去工作能力,可以考虑申请工伤赔偿或其他相关福利待遇。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老年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总之,解决此类问题时,请务必谨慎行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需要,强烈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