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小孩超过两周岁要离婚,但婆婆跟老公几乎没有照顾过我跟小孩,两个小孩能不能都判给我这边?(老公是入赘到我家的)还有房子花了将近五十万,,但婚前他家就出了二十万,,其中有两万用于结婚,还有他在婚前有外债三万,结婚三年我跟他一起还债还了一年多,他为这个房子付出的远没有我们多,,财产会如何分配?请短信回复
2024-07-26 07:58您好!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您和您的伴侣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孩子的抚养权是否有争议。其次,您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债务纠纷,以及这些债务是否影响了家庭经济状况。最后,房产的价值及双方对于房产投入的情况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您认为自己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且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那么法庭可能会支持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考虑到您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和共同生活期间的贡献,法院也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至于财产分割方面,法律规定应基于公平原则进行分配。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财产价值。考虑各自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程度。 经济能力。考虑到各自的收入水平、职业发展等。 子女抚养费支付能力。考虑到子女的生活费用等。 共同债务负担。考虑到共同债务的偿还情况。 个人资产。如婚前购买的房屋、存款等。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