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需要穿工作服,每套600元,一般两套。在前三个月工资中扣除,工作满半年费用退给员工,请问这种情况下,试用期间提出离职,能要回扣掉的服装费吗?(面试时员工本人同意的,但未把这一条规定写入试用合同中,因为没有签试用期合同)
18天前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员工可能有权要求公司退还已扣减的服装费。虽然通常情况下,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但是考虑到公司在试用期内提供了一定的服务和福利,如果员工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或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应该退还服装费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根据您的描述,员工在试用期间被允许选择是否接受该规定的服装费,且已经表示同意。因此,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表明服装费应由员工自行承担,否则公司应当退还这部分费用。 请注意,具体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详细审查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任何书面协议,以确保处理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并保护双方的利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法律咨询,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