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我两周岁时在工地上发生意外去世,工地上的老板赔偿了25万元。工地老板把钱送到家里来之后,由于我母亲当时受到了自己得了精神类疾病,我二伯他来到我家把我父亲给我遗留下的财产给抢走了。我舅舅他们来了家里为我和妈妈与他相争,于是双方替死者立下遗嘱,主要内容为二伯在我未成年期间替我暂且保管遗产且三年一转钱给我妈妈,但我小时候妈妈带我去问他们要钱读书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执行双方立下的遗嘱,反而侮辱相骂,你中间种种心酸历程,是今日未曾给钱,已经过去了14年了,我知道财产继承权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不知双方人员替死者立下的遗嘱是否成立,是否可判为法定继承?
2021-06-16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