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从八月一号上班到十号,然后其中有病假3天,三天是有三甲医院的证明,还有就是我有欠钟数25.5小时,日常工作时间8小时,所以就扣除3天过半小时,然后现在财务告诉我,我没有工资,我可以去劳动局告她么。

2019-09-08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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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9-09-08 22: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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