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栾某共同开了一家公司,13年因经营理念不同,我把股份转让了他指定的一个人,结算帐目后他需要给我三万多块钱,并给我写了欠条,欠条注明了还款时间(待公司税金等结清后扣掉我响应承担的那部分后一次性支付),我催要过多次,他都说还没有结清,后来就失联了,如果我现在法院起诉他还有效吗?
2020-12-04 11:20对方欠钱不还的,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没有对方的户籍信息或者现居地地址的,建议向对方的亲友或者同事打听清楚,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