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男方签了三年以内给女方的欠款没给,女方可以不履行小孩的抚养费吗?
2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即使男方没有按照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仍然有义务继续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要求其履行义务。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以保护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