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前全款为儿子买的房 写的儿子自己的名 婚后写上儿媳的名字 离婚儿媳有权分割吗
26天前在婚姻关系中,房产的归属通常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各自个人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买且登记为子女(即儿子)的名字,并且婚后没有变更姓名或产权份额,则房产一般被视为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时,女方(即儿媳)主张对房产的分割权,她需要证明以下几点。 女方有证据表明自己在结婚前就与男方(即儿子的父亲)存在婚姻关系。 女方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项,并且在婚后一直作为共同生活者的身份继续居住在这个房产内。 如果房产是按照一方父母的意愿赠予给子女的,而女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则可能难以获得房产的分割权。 最终,是否能分割房产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到的证明材料以及法院的判决。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