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原来和父母亲住湖滨四里的房产买掉后,后来重新买了房产,新房产名字是我的,后来我父亲去世,我上面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现在我哥一家三口的户口在我新买的房产里,我想请问一下,我哥和姐对我买的这套房子还有继承权吗?
回答数:385
有权继承属于您父亲的份额。一般是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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