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政府机关强制要通行证合法吗? 我受市级政府机关委托,给区级人民政府代送一份文件,到区政府后被政府门口保安拦下,我阐明是送文件的,但保安说只要没有出入证就不允许进门。我让保安转送政府办公室,保安说没有这个职责,我让保安联系政府办公室人下来拿,保安说不管,让我自己联系,恰巧是周日我还忘带手机了。一生气我把文件丢给保安就走了。 我想请问律师,不管我有没有出入证,我拿在手里的是市级机关的文件,只是想完成委托将文件送达。不进门也行,但也不给转送,不转送也行但也不给联系,我想不通。 政府机关不论什么情况没有通行证就不让进门合法吗?
2025-03-20 14:37您的问题涉及行政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的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意味着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自由权等基本权利。因此,您有权进入政府机关,并且您可以携带文件或其他物品。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所需时间不得超过45天。如果您需要提供证件证明文件才能进入政府机关,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如果您的行为未对政府机关产生直接的危害,那么您的行为可能并不构成违法。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政府机关沟通,说明您的意图和理由,争取得到合理解释和处理方式。同时,您也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或支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