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公在我的名下贷了小额贷款大概全部加起来有8万元,每个月还款是7000-8000元,但是现在他不还而且人也找不到了,我想诉讼离婚,这个贷款是要我一个人来承担吗?
2024-12-27 06:38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第三方借款,并且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这笔债务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您起诉离婚时,法院可能会要求您与您的丈夫共同承担这些债务。 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您没有提供更多的细节和背景信息,我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