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房子和财产,在2002年3月21号,给马德海同志,带人把门锁强行打开,把我家房子和财产拆除没收。一直到现在,经过我到北京上仿后,当地政府也没一个处理结果。给我看的拆除手续,也只是一张我不知道是谁的名字的付条,和马德海签字的拆除承包协议,别的什么都没有了,!并压着我认可我得到钱了,这付条就是我写的,和要我认可房产财产冲公没收,我自愿放弃了,不能有别的要求!才安恃困产处理,村委会帮我起三间住房,,并要我安价值打借条!我想请问我什办?谢谢!
2025-12-18 18:1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遭遇了一次不公正的行为。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让警方调查此事,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申请司法救济。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对您的案件进行有效的调查或处理,您可以考虑申请法院的司法救济。 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帮助您维护自身的权益。 调解解决。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和解协议。 咨询专业人士。您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和维权途径。 请您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够早日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