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今,我跟某服装店人员有一些金钱纠纷。总金额据她所说是一万元,其中包含我向她借的两千元,已经还了,剩余八千元是她所说的在她店里买衣服的钱。期间我不明情况陆续给她转了钱,目前剩两千八百元没给。现在的情况是我在她店里消费的金额是多少我不清楚,她也没给我出示相关消费证明,我也没记录。我想问这种情况我怎么处理,让她提供消费证明,我也不知道真假,会不会有做假账的可能。诉求是我有没有可能不需支付这两千八百元。因为买衣服的话我们大家都知道这个价格是由商家所出,商家调整。
2022-04-20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