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在珠海私人服装店卖衣服的,两个老板娘,她们合伙开的,我做了三个月,因为种种原因做得不开心,我又不舒服,所以当天上班就下午就请假辞工回来了,第二天不舒服一直没有去上班,我和其中一个老板娘说过辞工了,不回去上班了,叫她请人得啦,她知道后就没有说过什么了,我就以为她答应了,所以我20天没有去上班了,今天说起工资的事,另外一个老板娘说当初没有同意我走,当没有工资发给我了,2000多块钱喔,这是我的辛苦钱,我有付出的,她不给我发,我该怎么办啊?求了解
回答数:535
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441 人今日律师解答 4869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