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8月6日离职,人力行政部以为考核为由拒绝结算工资,但之前未有任何考核标准,同部门同事离职也并未有任何考核,本人离职时才提出来,人力行政部现做考核标准,且并未给出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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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属于劳动关系,对方拒绝支付工资的,您可以选择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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