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为欠别人钱,我名下的一套房子被拍卖两次流拍了,现在法院要求我把房子给原告,当时评估的是620万,欠他430多万,距离他起诉有一年半时间,法院的意思这房子现在只能算400多万,我们还要在给他一百多万的利息,这样合理吗,我们要怎么做呢?
2024-09-08 07:4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拍卖流拍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条的规定进行处理。该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抵债的,应当自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执行款或者价款划入本院指定的账户。”因此,如果拍卖流拍且未能以其他方式解决纠纷,那么法院有权判决被告支付相应的款项。 至于利息方面,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是,具体的利息计算方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与律师详细咨询并了解具体细节,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 最后,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他们会为您提供更准确、更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希望您能早日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经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