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省松滋市涴市镇报德寺三组的村民。在82年以前我现在种的地是黄某种的,后来黄某全家人与户口都迁出了本村搬到我们镇上了,她的土地那时就给抛荒了没有人耕种。1989村里的开群众会由我熊某耕种并负担所有费用,后来就给我承包经营权证,直到2017土地确权当地就不给我们确权了说有争议。28年前370元一亩地没有耕种,现在国家政策变好了,黄某就回来要土地,我想知道国家给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没有用,我耕种了28年的土地合不合法?老百姓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黄某还多次把八十多岁的老人弄到我们家。
22天前尊敬的村民。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如果您认为您的土地被侵犯,可以向当地的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反映情况,并寻求帮助和支持。 您还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提起诉讼,例如县国土资源局或县人民法院,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您对法院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对于黄某的要求,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您也可以关注相关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策略。 最后,请您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