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米房打了借条,6000的借条,本金3000,到手2300,一周还,合法嘛?现在有几个逾期了,要我每天支付300的逾期费?请问合法嘛?
2025-03-22 22:1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借款金额为3000元,而实际收到的款项仅为2300元。这可能意味着存在利息或其他费用,但没有明确说明。如果借款人需要在7天内偿还剩余款项(即本金和利息),并要求每天支付300元作为逾期罚款,则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84条的规定,“出借人不得非法占有借款人的财物”,这意味着借款人有权拒绝任何超出借款金额之外的额外费用或罚款。其次,逾期还款通常不会产生额外的罚款,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 因此,建议您与借款人重新协商,要求其按照协议条款进行还款,并且避免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