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前在重庆买了二手房房,合同写的房屋过户30日内迁出全部户口,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五,现在挂在房子名下的那个户口联系不上了,派出所也联系不上,我让现在房主去起诉那个户口的人,但是法院说“没有实质的损失不用起诉,这种情况基本不影响”。卖我房子的人现在跟我说“反正我立案了,其他法院怎么解决,就跟着法院来”。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她说她的户口没在房子名下,但她实际是知道下面有一个人的。我现在能起诉她吗

2019-06-26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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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一致建议到法院诉讼维护权益

2019-06-26 14: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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