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劳教所的人属于刑事犯罪吗
2019-09-06 15:07一、劳教不算犯罪但是有案底,劳动教养只是一种行政处罚。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是世界上中国大陆和朝鲜独有的制度。 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 罪犯、劳教人员释放、解教、死亡和撤销劳动教养之后,其档案应进行整理,正副卷合并,每个人的档案组成一卷或数卷。其档案材料排列顺序如下: (一)罪犯(含少年犯)档案: 1、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 2、入监登记表、健康检查表; 3、罪犯的历史、自传材料和本人重要的反省材料; 4、对罪犯改造表现的考核、奖惩材料,他人对罪犯的检举揭发并经过查证属实的材料,罪犯年终鉴定表,文化程度技术等级证明材料; 5、罪犯逃跑、行凶、破坏情况及处理结果等材料; 6、罪犯正常死亡、工伤情况材料和医院医疗鉴定结论等,罪犯非正常死亡的勘验材料; 7、对罪犯提出加减刑的呈批材料; 8、法院的加刑判决书,减刑、假释裁定书; 9、罪犯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材料; 10、罪犯出监鉴定表,罪犯释放证明书存根; 11、罪犯的照片、底片、指纹; 12、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