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个月收入4000、每个月给前妻1000生活费、现在她要学费、因为我现在结婚有一个儿子、老婆在家带孩子、现在确实没有能力承担学费、请问我可以每个月只给1000生活费、不给学费吗
2024-11-23 18:27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分割以及赡养费用等进行协商。如果您和您的前妻已经达成协议,并且您每月支付了1000元的生活费,那么按照协议应该继续履行。 然而,如果您的孩子需要学费或其他教育支出,您可以考虑与前妻协商增加生活费以满足孩子的教育需求。但在此之前,请确保遵守与前妻签订的协议,并且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