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相关问题 我是河南农村的,之前共有三个子女。因婚姻变故离异后一女儿被前妻带走抚养。我现有两个子女。 乡镇计生部门下传单.要诉讼.要社会抚养费2万元。 觉得很不合理,应不应该出社会抚养费?出多少?
2025-10-05 16: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规定,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是指为了保障国家人口政策的实施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而设立的一种费用。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目前有两个子女,并且前妻带走了其中一个女儿,这意味着您已经超出了国家规定的生育限制。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社会抚养费金额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状况、违法行为性质等因素。因此,建议您首先了解当地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以明确自己是否有资格申请减免或缓交社会抚养费。 如果您对具体的政策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的人口计生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采取违法手段解决纠纷。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