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车库签协议时,没写老婆名字,对老婆有不公平待遇吗
2025-10-03 09:08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和车库等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关于车库是否需要写上妻子的名字的问题,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而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将车库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并且已经签订书面协议,则不需要再写上妻子的名字。 总的来说,您无需担心这样的情况会对您的配偶产生不公平待遇。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或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