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不还,有欠条,想起诉,他是山东人,现在在天津,应该到哪里的法院进行起诉
2024-07-23 19:43如果对方是山东人,在天津起诉的话,应当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将案件提交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案件涉及多个省份,则需要分别向这些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对案件的具体情况不清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