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奶奶之前立了法律意义上的遗嘱:已和我伯伯断绝关系,并将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分给我爸等另外三兄妹。 但我伯母不服,偷偷砍掉我奶奶山头上的竹林,价值一万多。我们去乡镇府,乡镇府让我们先村上调解,村上不管,我应该报案还是去法院。 我奶奶还在世,但年纪大,行动不便,我们应该已谁的名义呢?
11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奶奶已经去世,且其遗产已经被依法分割。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您爷爷和您的父亲等人侵犯了您的权利,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遗嘱、相关文件、证人证言等。 在起诉前,与对方进行协商或调解,以解决争议。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确保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公正审判的原则。 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问题,祝您一切安好!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