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12月23日开始在左醉酒吧工作,约定在每月23日支付上月工资,在合同里有工资待遇,发工资日期的详细说明, 本月23日向老板申请工资时,老板想要拖至月底,我提了合同问题,老板仅支付了底薪及加班费,提成需要账单明细,明细给了老板以后还是拒绝支付提成,并且让我第二天不要去了,让我走法律渠道讨要我的薪水,并且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本人提出如果对方违约辞退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对方否认辞退,也不肯提供辞退证明,只是说他没钱,会拖欠我的工资,就把我拉黑了。这种情况我继续在这里工作是否能拿到我应得的薪水,无故克扣的工资是否能够拿回
2021-01-24 10:02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